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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嘉莱酒店“共享度假商业模式”合法性获法学专家认可

点击数:165加入时间:[2013-08-07 15:08:43]

人民网北海8月7日电 曾经轰动一时,争论已久并被媒体称之为办理“最牛房产证”的广西北海嘉莱酒店管理集团(以下称嘉莱公司)“共享度假商业模式”,其合法性近日得到权威法律专家肯定。

 
           今年2月,嘉莱公司正式在市场上推出“共享度假商业模式”,将其酒店近100个客房套间(有两房套间和三房套间两类)分割成51份出售,消费者只需一次性交付每份19800元或39800元,签订相关合同文本后,便可与他人按份共同享有50年的房产所有权,以及每年在该酒店及其国内相关连锁企业的一定额度的消费。该产品推出后,立即在市场上引起关注,有来自浙江、上海等地近200人购买了嘉莱公司旗下酒店共200多份房产,其中不乏单个消费者购买多份该项产品。该产品推出后,嘉莱公司办理的首本房产证上按份共有人达44人,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被冠以“最牛房产证”,有关该“共享度假商业模式”的合法性问题,也引发了广泛争议。
 
            面对社会各种议论,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接受了北海嘉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共享度假商业模式”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组织了部分在京著名民法专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共享度假商业模式”的总体法律认识、开发商是否可以按共有份额销售房产及产权登记、房产是否可以按份共有及共有人权利义务、房屋按份共有人相关权利的行使及冲突处理、委托经营、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共享度假商业模式”可否采取信托方式等六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证,提出了法律意见。
 
            专家认为,总体上,嘉莱公司推出的“共享度假商业模式”及签订的相关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属于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合同,应属有效。
 
            针对相关合同所涉及的房屋买卖、产权共有、委托经营三种法律关系,专家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就房屋买卖关系而言,专家认为,《物权法》认可对不动产的按份共有,且没有限制按份共有人的数量,因此嘉莱公司将一套房屋最多划分51份出卖,并约定这些共有人按份共有,并不违反现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限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已经登记的共有房产证应为有效。
 
            其次,就产权共有法律关系而言,专家认为,各共有购房人应按《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至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不能要求退还购房款,若无重大理由,共有人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房屋共有份额可以转让、抵押、继承;共有人可以居住使用,如果发生冲突,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两者都无的情况下,按照占份额多数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
 
            第三,就委托经营法律关系而言,专家认为,根据“共享度假商业模式”合同安排,按份共有人委托了嘉莱公司管理其所持有的共有房产。将共有的不动产委托他人经营并取得收益,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共享度假商业模式”合同中关于委托经营的合同及其条款也应属有效。
 
            专家们提出,共享度假或者称为分时度假,作为一种特殊投资和消费模式,满足了越来越多的人休闲度假和投资的需求,对拉动我国旅游饭店业,促进销售闲置房地产和扩大就业面都有好处,随着休闲度假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分时度假必将成为前景非常看好的黄金产业。近年来各地以房产产权为标的的度假产品不断涌现,不仅北海,云南、海南、江苏、安徽等地都在试探这一模式,但是目前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原因是缺乏法律规制,因此专家们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法规,以促进这一模式的健康发展。
 
            嘉莱公司董事长张动表示,2013年广西旅游发展大会明确将北海作为广西三大国际旅游胜地之一,北部湾国际旅游区核心城市,嘉莱公司参照在国际上已经非常成熟的分时度假模式制定了自己的“共享度假商业模式”,不单是为了盈利,更是想把国外成熟的模式嫁接到国内,充分释放我国已有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族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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